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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伪造印章写“质疑函”,广西某公司法人代表遭同行白眼喊冤两年!警方:已立案侦查

在招投标活动当中,对标书以及中标结果等提出合理合法的质疑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但如果有人以伪造的方式来提出质疑,那么这背后的原因就耐人寻味了。


近日,《法治最前线》栏目接到报料,称行业里出现了一封伪造的“质疑函”,目前被伪造的公司——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报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虚假“质疑函”引发招投标风波

公司法人代表:我需要清白


8月18日,记者见到了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世民,一见到记者,他就开始大吐苦水。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这种人,就好比偷东西一样,虽然说偷的不是我的东西,但我感觉是把我的公司名、我的公司使用权偷走了,还把公章偷走了。


陈世民告诉记者,他的公司公章以及个人签名被人伪造了,并盖在了一份“质疑函”上,这件事导致他在行业里备受指责,他需要一份清白。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按现在的话讲,我是“躺枪”的人,你看,当时“质疑函”挂到网上的时候,有很多企业、厂商就直接打电话过来,说陈世民这个人怎么这么差劲,干这种无聊事,我只好一个个去解释,我说这个标根本不是我插手。


为了这份清白,这两年来,陈世民一直没有放弃维权,但是目前仍然没有什么进展。


陈世民所说的“标”是指什么?究竟是谁伪造了这份“质疑函”?难道这个人和陈世民有什么恩怨吗?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


陈世民的公司是做体育器材采购及场地施工的,2019年9月4日,公司的投标专员小徐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浏览招投标信息时,突然发现一家招标代理公司答复自家公司“质疑函”的函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部分内容截图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我公司招标专员马上就问我,陈总,你有没有写过“质疑函”,或者委托过别人写过“质疑函”?我说没有,我说这个事情我根本不知道。


这是2019年8月9日递交的一份关于“武宣县体育休闲公园工程体育配套设施器材(1号运动场地)”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函”,里面针对该项目相关标准及技术参数罗列了四项质疑内容,直指该采购文件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同时附带有一份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杜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均盖有陈世民公司的公章,还有他的签名。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质疑函”的委托书上的签名虽然写的是陈世民,但不是我的笔迹,肯定是有人冒充我的签名;另外,公章也是有人专门保管的,没经过我同意,公章绝对不会流出去给别人盖章,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从这份答复“质疑函”函件中可以看到,答复的日期是2019年8月20日,项目采购人为武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个质疑事项因“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及未提供相关依据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导致质疑事项不成立,但采购人经考虑后依然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陈世民告诉记者,尽管质疑这种行为在行业里十分不受待见,但合理的质疑是受法律保护的。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地用我的公司,还偷刻我的公章,还要冒名顶替我签名,这几个事情是让我无法接受的。



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质疑信”

送信者到底是谁?



发现这份“质疑函”的回复函后,陈世民立即派公司的招标专员前往该项目的代理公司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说明情况,表示自己并没有发出这份“质疑函”,一定有人冒名顶替。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我们看他上面有监控,我们就要求调监控看,一调监控一看,就来了一个胖胖的小伙,很年轻,这个人我们不认得,也不是我公司的文员。



招标代理公司表示,来人叫杜某,他提供了“质疑函”所需的完备资料,委托书上也有杜某本人的身份信息,他们只能接收处理。


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杜某交来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面的“陈世民”签名后经鉴定系伪造



陈世民按照委托书上杜某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杜某称是他递交的“质疑函”。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跟杜某打电话以后,杜某说他是受别人的唆使,他就受别人唆使,他说姓李的人唆使他这么干的。


杜某是谁?杜某所说的李某又是谁?陈世民称,他都不认识这两个人。所有的问题,一时间都找不到答案,陈世民感觉自己似乎陷入了迷局。从招标代理公司回来后,陈世民向派出所报了案。民警做了笔录后,就让他回去等消息。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老说这个事情在上报,等领导回复。


在等待派出所处理的同时,陈世民也没有闲着,他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去送“质疑函”的杜某的父亲叫杜某国,而陈世民所在的公司之前从杜某国所在的公司采购过体育零售产品。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我跟他签过应该有好几份采购合同,我也盖我的章,也有签我的名,我想应该是通过这方面他搞到我的公章和签名。


不过陈世民发现这份被伪造的“质疑函”时,该项目已经完成了招标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网部分内容截图



从2019年8月29日代理机构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上可以看到,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价为1433094.00元,成交金额为851018.00 元,成交供应商名称为广西奔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奔迈公司以远低于政府预算采购价的方式拿到了这个项目。


既然项目中标的公司为“广西奔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那这家公司会是杜某或杜某国的吗?记者经过查询,杜某和杜某国虽然经营了多家公司,但其中没有一个公司叫这个名字。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因为它的法人不是杜某,也不是杜某国,我们只能说通过这些人证物证,问行业里的人奔迈体育是谁的,他们都说是杜某国的,还用问吗?包括一些供应商厂家厂商,我们问过,也都说是杜某国的。


通过多方了解,陈世民怀疑,中标的广西奔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很可能就是杜某国间接所有,为了验证这个猜测,陈世民联系上了杜某国。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我问他奔迈体育是谁的,我说是不是你的?他说不是,他说奔迈体育这个公司不熟悉不知道。


陈世民说,在他的质问下,杜某国从一开始说不知道,到后面改口说是离职员工在经营,就是不承认奔迈公司是他所有。不过,这期间,杜某国曾多次主动找陈世民协商。


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世民:我说你登报道歉,他立马就反驳,这个不行、不可能,他说登报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



中标公司和送信者有何关系?

记者进行走访中标公司


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又进入了死胡同,中标的奔迈体育公司和杜某国之间到底有没有关联呢?杜某对自己递交的“质疑函”是否知情呢?杜某口中的李某又是谁呢?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日前也展开了调查。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广西奔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变更名称为“广西奔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商业城的2046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商业城的2046号的鑫之宏体育用品店



8月19日,记者来到商业城实地走访,发现奔迈公司所在地址的2046号却是一家名叫“鑫之宏体育用品”经营店。一位自称是杜某国老乡的人表示,这就是杜某国买下来的店。


记者:这个也是杜某国的店?

南宁市某商业城1号楼某店铺销售人员:是他买的店。他办公在对面那边。这边他租给别人了。


为了弄清楚真相,记者又来到商业城杜某国所在的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杜某国和他儿子都不在公司。随后,记者拨通了杜某的电话。


记者:杜某是吧?

杜某:对。 

记者:您方便介绍一下,当时为什么去反映这个情况?喂。有没有听见?喂。我知道你听见。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涉嫌犯罪,所以您跟我们说一下,说不定也对你是一个好事,对不对?

杜某:可是我现在电话里面不方便说话。


杜某以电话信号不好为由,挂掉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其父亲杜某国的电话,杜某国当即表示,奔迈公司和自己没有任何关联,并称李某是自己多年的客户,当初自己的儿子只是替李某跑个腿,送个文件。


南宁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杜某国 :他(李某)是我的客户,在我这里买东西的,他叫我们去送一个单,我们怎么会是,帮人家送一下跑下腿不是很正常的,我哪里知道它里面是什么东西啊。


那么杜某是否真如杜某国所说,只是帮李某跑跑腿,对这份“质疑函”不知情呢?


8月20日,记者来到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



记者:你们是怎样收材料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要核实送材料人的身份。

记者:是核实过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核实身份证。

记者:他也知道他自己递交这个?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

记者:他不可能不知道?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不可能不知道。你送了“质疑函”过来,我们是要按流程接收的,需要他提供相关证件。


记者通过走访调查,事情真相依然没有浮出水面,关键还是需要公安机关的调查。



“质疑函”的公章和签名均为伪造

广西警方:已立案调查


陈世民告诉记者,因为迟迟等不到公安机关立案,2021年6月9日,他曾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此案。同时,向派出所递交自诉书,恳请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陈世民向检察机关提交的《申请书》



2021年7月15日,针对“质疑函”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司法鉴定结果出炉,里面的公章和签名均为伪造。



《司法鉴定意见书》相关内容截图



律师表示,伪造公司公章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


志愿律师 黄宇:《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冒用他人或其他公司单位企业的公章或法人签名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如果说金额达到一定的法定数额,可能将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今年8月3日,陈世民终于接到了派出所的立案告知书,这个时候离他报案,已经过了差不多两年时间。



2021年8月3日,陈世民终于等来《立案告知书》



立案告知书上显示: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被伪造公章一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立广西育限极康体设备有限公司被伪造公章案进行侦查。




招投标过程中

应该警惕的问题


现在已经明确这份“质疑函”就是伪造的,但是到底是谁伪造了“质疑函”,去送“质疑函”的杜某是否是明知而故意为之的呢?这一切都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事情终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通过陈世民的维权之路,我们也能发现目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值得警惕的问题。


记者发现,涉事项目的竞标公告是2019年8月6日发布的,而8月9日以“陈世民”公司的名义伪造了这份“质疑函”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导致原定于2019年8月12日进行的截标和谈判被推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志愿律师  黄宇:作为报名的投标人,他们有权利对标书的一些参数提出相应疑问,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进行解释,这是他的权利。如果说他的权利在行使过程中确实得到专家委员会的审核通过,那么这一标招标文件的相应参数可能会被修改,这样的话,招标的时间就会相应进行后延。


2019年8月20日,代理公司公开回应这份“质疑函”,并同步删改了标书中的相关技术参数。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黄健表示,该项目的采购人是武宣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使用的是国家公共财政资金,这笔资金必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才能使用。而从结果来看,不管是谁伪造了这份“质疑函”,他确实成功了,说明这份标书本身确实存在漏洞。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  黄健: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公布在网上的公开招投标的指数技术参数或者指标体系,确实是有问题的;正是由于问题的存在,才给了他人盗用别人名誉来钻空子(如伪造公章和公文),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和正常的营商环境。因此我认为,应该一开始就从源头上把好关,公布在网上的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招投标的有关要求等,就不能有任何的漏洞。


黄健表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工程建设类项目数量显著增加,招投标工作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建设的常态工作。但目前招投标市场仍有大量不规范行为。为了保证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项目招投标环节必须要规范化、科学化、严格化、程序化。


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  黄健: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一切公共财政资源的招投标过程,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各项指标参数体系一定要符合面向所有符合资质的公司,不能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保证政府公正清廉,干部廉洁。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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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法治最前线栏目
编   辑 | 王忻琪(实习)
责   编 | 丁   一
审   阅 | 易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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